模块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学时评定主要观测点及标准 |
开设部门 |
劳动理论教育 (2学时) |
《劳动通论》网课 |
由班级辅导员负责监管学生开展网上学习,按照网课要求完成学习时长和阶段考试,提交相关作业。(完成线上所有学习任务得2学时) |
二级学院 |
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主题班会或专题讲座 |
以班级为单位在大一第二学期前开展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主题班会或参加学校的劳动教育专题讲座。(参加班级主题班会得,每次得0.5学时;参加专题讲座,每次得1学时) |
学生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学院 |
生活实践劳动 (8学时) |
宿舍保洁及环境维护 |
学生本人须每天负责对自己宿舍的内务、卫生进行整理和打扫,时刻保持宿舍干净,且不违反学校住宿规定。校级检查工作人员定期对全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进行检查,并在学期末给出当学期宿舍卫生评分。每学期各周、次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分在60分(含)以上,得1个劳动实践学时,共8学时。在各周、次检查未达标的,每次扣0.1学时;重要活动检查中未达标者,每次扣0.5学时。 |
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 |
宿舍安全 |
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南宁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按给予处分等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的,对违纪个人依次扣除0.5、1、2、4学时。 |
二级学院 |
星级宿舍 学时奖励 |
按照《南宁学院星级文明宿舍评选办法》,当个学期荣获三、四、五星级文明宿舍的宿舍,宿舍每位学生可按等级获得1、2、3学时。 |
二级学院 |
宿舍管理临时工作人员 |
协助二级学院完成宿舍内务检查、晚归、不归检查、宿舍安全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其它指定内容的巡查,按每次参与可加0.5学时。 |
二级学院 |
服务实践劳动 (12学时) |
校园清洁及美化集体实践 |
以班级为单位,按要求对指定校园内的公共区域开展卫生打扫、绿化养护等,经检查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可得4学时、3学时、2学时。如缺勤则不得学时。 |
二级学院、后勤保障与基建管理处 |
学院自定义服务活动 |
由二级学院结合学院特色举办的各类团体服务活动,全程参与人员单次计1学时,具体由二级学院实施。 |
二级学院 |
校园文明督查员 |
协助开展校园文明巡查,及时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例如针对各教学楼栋巡查带早餐进教室、不规范着装、浪费用电等不文明行为。认真履职,效果良好,每值班1次,计0.5学时。 |
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 |
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 |
工作满一个学期,计2学时,以此类推。 |
设有勤工助学岗位部门(单位) |
行政处室 非固定任务 |
学校机关处室、二级学院相关教学、行政、教辅单位临时组织学生参与服务实践劳动。每工作1次,计0.5学时。 |
机关处室、二级学院 |
室内环境 卫生(含实验室) |
对教学区域、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等楼宇内的公共区域或室内进行环境卫生打扫或物品整理,效果良好,每次计0.5学时。 |
相关处室、二级学院 |
“三下乡”假期实践 |
参与“三下乡”集中或分散实践计1学时,获得校级优秀服务团队、个人、品牌等荣誉计2学时;获得省级优秀服务团队、个人、品牌等荣誉计4学时。以上学时不累计,取最高学时。 |
二级学院、校团委 |
学雷锋活动 |
1次计0.5学时,1天最多累计1学时。 |
校团委 二级学院 |
其他志愿 服务活动 |
开展迎新、毕业生离校、校园招聘会、运动会、重大赛事等各项校内志愿服务活动。1次计0.5学时,1天最多累计1学时。 |
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 |
生产实践劳动 (10学时) |
专业技能训练 |
以各二级学院结合各专业情况上报教务处的两门“专业+劳动实践”课程考核分数为准,凡课程考核成绩在合格(或60分)以上的,每门课程可获得4学时。 |
二级学院 |
学院自定义生产劳动 |
比如学生完成专业实习、实训,最终考核成绩为合格以上,按1门计3学时,最高不超过6学时。组织的其它生产劳动,参照执行。 |
二级学院 |